召开了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会,成立了镇长任组长、班子成员任副组长、相关责任单位、中心社区为成员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小组,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,并与各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,形成了上下联动、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,保障了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。
。活动开展以来在各村主要路段悬挂横幅87幅、粉刷永久性标语132条,并通过村村响大喇叭大力宣传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要性,在学校开展了5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讲座,利用结亲连心及“三问三清”走访活动,走村入户发放传单,提高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。
。对我镇“五堆”水域、畜牧养殖情况进行排查,并组织村民自行清理。清理不彻底的由镇组织人员强制清理。根据清理效果,每周选出1-2个模范村,推广经验。制定《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方案》,完善镇、村、环卫公司三级监管体系,建立有奖举报制度,切实巩固整治成果。目前共清理32个村,其中26各村验收合格,共清理“五堆”1000方,垃圾50吨,打捞漂浮垃圾350方,清理畜牧养殖场34处。拆除5处。
明确了中心社区、村级是活动的责任主体,各中心社区书记是第一责任人,各自然村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,负责督促做好辖区内各村积存垃圾、水域环境、畜禽养殖治理工作。建立督查考评体系,对于及时完成任务的给予现金奖励,限期未完成任务的取消奖金和年度评先树优资格。(平邑文明办)